省医保局、各市(区)医保局及医疗机构:
为配合省医保局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报量工作,陕西省药械采购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开放报量系统,需各主体按时完成报量及审核工作,报量系统功能操作手册如附件所示。
附件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系统功能操作手册(医疗机构)
附件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系统功能操作手册(市医保局)
附件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系统功能操作手册(省医保局)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