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阳光挂网动态部分业务调整的通知
信息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9/14 阅读次数:3441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 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7号)要求,现调整我省药品动态调整的部分业务,具体如下:

一、业务调整范围:限价挂网调整至直接挂网、备选目录;直接挂网调整至备选目录;撤销挂网。

二、具体要求:自2023829日起,暂停受理上述范围业务调整的申请。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9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