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剔除陕西省级(省际联盟)部分药品集采协议期满接续、京津冀3+N联盟及广东易短缺急抢救药集中采购不符合挂网要求药品的通知
信息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7/2 阅读次数:3570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胰岛素 陕西省级(省级联盟)部分药品集采协议期满接续和京津冀“3+N” 广东易短缺急抢救药 江西干扰素 十六省(区)未过评药品联盟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4]107号)及我省集采药品挂网要求,现就剔除不符合挂网要求的产品通知如下: 

一、过评已挂网超过三家的,剔除其他未在我省采购平台 “通过一致性评价”通道申报挂网的产品,后期可通过现场递交通过一致性评价证明材料(纸质),申请重新挂网,证明材料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办公室。

二、除已执行中选供应陕西产品以外的其他包装,在采购协议执行期间不接受其申报挂网。

 

    附件.不符合挂网要求剔除清单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