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目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22 阅读次数:226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省阳光挂网药品直接挂网目录范围的通知》,现就我省采购平台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目录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省采购平台中药配方颗粒直接挂网目录产品。

二、调整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2日。

三、调整要求

取消中药配方颗粒直接挂网目录,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调入限价挂网目录直接挂网目录产品,截止时间后将撤销挂网

四、调整方式

申报人凭我省招采子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进入系统,点击页面左边【中药配方颗粒】菜单,点击【目录调整申请】,进入申报页面,按动态调整相关要求填报并提交调入限价挂网目录申请。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