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在贵中心2025年3月24日开展的《关于开展第二批部分挂网药品价格调整的通知》工作中,我司被要求确认的一览表中价格已经为取消挂网状态,不再执行,现全国无该价格挂网,且源头省份挂网状态早已经更正,现有以下问题,还请老师解答,谢谢!
1、本次我需要进行申诉应该怎么做?需要什么材料?
2、如果需要现场递交资料,是否也需要在本月27日之前递交?授权书上的被授权人是否可以和交资料人不一致?
3、我本次不操作是否暂停挂网?暂停后后续怎么恢复?有没有1年2年限制?
由于时间紧迫,以上问题还请老师尽快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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