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价工作的温馨提示
信息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2/26 阅读次数:2033

各相关企业:

根据十四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价工作企业咨询情况,现对同组有效报价企业只有1家的报价问题提示如下:

一、同组有效报价企业只有1家且无外省集采中选价格的产品,需进行两次报价。2025年2月21日省采购平台发布的报价通知为第一次报价,二次报价通知后续发布。

两次报价的降幅达到10%,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方可确定为拟中选产品。

1.报价降幅达到所有拟中选产品平均降幅及以上或同品种另一组拟中选药品平均降幅及以上的;

2.报价降幅为所有独家申报企业产品从高到低排名前50%(四舍五入)。如遇最后一名降幅相同,则以平台采购量大的优先;平台采购量相同的,则以企业规模大的优先。

二、拟中选产品的拟中选价与最高有效申报价(本企业在全国各省级采购平台的最低挂网价(不含近1年无实际销售记录的平台挂网价)和省级集采中选/备选(备供)价格之间的低值)降幅为0的,不纳入拟中选产品平均降幅的计算。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