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国家第四第五批部分药品集采协议期满接续 江西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采相关产品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3/24 阅读次数:2331

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第四第五批部分药品集采协议期满接续江西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5]40号)要求,现就我省相关产品价格调整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按照中选供应清单价格于3月26日采购平台调整(详见附件1)。

二、中选企业未在中选供应清单的其他规格或包装,如愿意在我省供应,须不高于计算后价格(详见附件2)申请调整,采购平台按阳光挂网产品进行挂网。

申报企业须在3月31日12:00前在采购平台招标管理模块“价格调整”中提交申请,未调整的取消挂网。

 

 

附件.1、中选产品供应清单

     2、未在中选供应清单的其他规格或包装清单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