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国家第四第五批部分药品集采协议期满接续 江西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采相关产品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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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第四第五批部分药品集采协议期满接续江西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5]40号)要求,现就我省相关产品价格调整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按照中选供应清单价格于3月26日采购平台调整(详见附件1)。
二、中选企业未在中选供应清单的其他规格或包装,如愿意在我省供应,须不高于计算后价格(详见附件2)申请调整,采购平台按阳光挂网产品进行挂网。
申报企业须在3月31日12:00前在采购平台招标管理模块“价格调整”中提交申请,未调整的取消挂网。
附件.1、中选产品供应清单
2、未在中选供应清单的其他规格或包装清单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