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四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复活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3/24 阅读次数:1752

     根据《十四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现开展复活机制相关工作。

一、复活产品范围

根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则,可参与复活机制的产品(见附件1)

二、复活工作时间和地址

(一)时间:自本通知发布至2025年3月28日17:00

(二)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办公室)

三、复活材料及方式

携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至现场报价进行复活确认。逾期不参加复活机制的产品视同放弃申报,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四、报价要求

详见《十四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中复活机制相关章节。

附件.1、参与复活机制产品清单

     2、法人代表授权书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