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批国家集采部分品种第二备供及残缺规格和基本药物企业申报确认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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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医疗保障局关于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国家组织第十批药品集采相关供应企业确认工作的函》要求,现就开展第十批国家集采部分品种第二备供及残缺规格和基本药物企业申报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品种范围
(一)第二备供产品
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艾司洛尔注射剂/盐酸艾司洛尔氯化钠注射液、氨基己酸注射剂/氨基己酸氯化钠注射剂、多巴酚丁胺注射剂、间羟胺注射剂、氯化钾注射剂、纳洛酮注射剂、尼莫地平注射剂、去甲肾上腺素注射剂、硝酸异山梨酯注射剂/硝酸异山梨酯氯化钠注射剂/硝酸异山梨酯葡萄糖注射剂、新斯的明注射剂等10个品种。
(二)残缺规格和基本药物
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残缺规格药品为艾地骨化醇软胶囊(0.5μg)、钆特酸葡胺注射剂(10ml:3.769g 和 20ml:7.538g)、纳洛酮注射剂(1m1:0.4mg)、西格列汀二甲双胍I口服常释剂型(磷酸西格列汀50mg:盐酸二甲双胍500mg)等5个规格,基本药物规格为氟尿嘧啶注射剂(10m1:0.25g)1个规格(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第二备供产品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除中选供应陕西和我省第一备供企业外的其他集采中选企业,均有资格参与本次价格申报工作。
三、确认规则
(一)第二备供产品
在同通用名产品的有效申报价中,最低价申报的企业拟作为我省第二备供企业;如价格相同,则以上一年度采购量大的优先
(二)残缺规格和基本药物
确认供应的残缺规格和基本药物按其中选价格在我省挂网供应。
四、申报方式
(一)第二备供递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和《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陕西省第二备供企业确认回执单》(附件3),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二)残缺规格和基本药物递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和确认供应清单表(附件4),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三)递交方式:截止2025年4月3日17:00,递交至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确认工作。
附件. 1、残缺规格和基本药物清单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确认回执单
4、确认供应清单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