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9/28
阅读次数:1468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十四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并经省医保局审定,现将申投诉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主动申请降价的,同意调整价格。
二、变更产品信息的,同意变更。
三、申请调整价格的,按采购文件规定处理。
四、质疑部分产品分组的,按采购文件规定不予支持。
五、质疑部分产品拟中选价格的,按采购文件规定不予支持。
六、质疑部分产品差比价的,按《差比价规则》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产品详情,申投诉企业后续可通过十四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入围结果公告的通知查看。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