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十四省(区、兵团)药品、二十六省联盟药品、十六省(区、兵团)药品联盟接续及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采购相关产品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24 阅读次数:2768

 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十四省(区、兵团)联盟等4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5]216号)要求,现就我省相关产品价格调整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按照中选供应清单价格于12月25日采购平台调整(详见附件)。

二、本次执行4批次集采项目中的非中选产品按各联盟《采购文件》和《陕西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中选产品供应清单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