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用耗材产品挂网价格专项治理拟处理结果的通知(第八批)
信息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4/29 阅读次数:483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6年4月1日发布的《关于拟取消部分医用耗材产品挂网资格的公示(第八批)》,我中心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陕西省招采子系统申请降价及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全国联审通办模块进行价格信息核验的产品,完成了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处理结果信息已发送至省平台“未联动全国最低价挂网产品管理”模块,请相关企业登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耗材交易结算-挂网目录管理-未联动全国最低价挂网产品管理”模块进行查看(详见备注栏,批次号:V20260429163722)。      

二、本次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全国联审通办模块进行价格信息核验且审核未通过的产品(备注栏为“联审通办核验不通过”):

对核验结果无异议的,相关企业如有降价意愿,即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可通过陕西省招采子系统,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全国联审通办模块核验后的全国最低价为基准申请降价10%保留挂网资格;如不做降价,则取消挂网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产品的挂网申请。

对核验结果异议的(限计量单位不同、带量采购中选价),相关企业可通过陕西省招采子系统进入“医用耗材基础库(扩展)”-“产品信息管理”-“申诉管理”-“价格比对申诉”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并提交申诉材料。如申诉成功,则保留挂网资格;如申诉不成功,则取消挂网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产品的挂网申请。

若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9-88661311(周二、周四下午14:00-17:00)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30日